杰出人才(EB-1A)
移民法
MT律师事务所擅长移民法。我们为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移民服务,帮助客户取得美国签证、美国永久居民身份或美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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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人才(EB-1A)
EB-1A杰出人才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是属于美国移民法规定的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凡在科学、技术、教育、社会科学、人文学科、商业、音乐、戏剧、舞蹈、杂技、电影、文学、美术、设计、体育等等各行各业中拥有杰出表现并获得国家或者国际认可的人士都可以申请此类绿卡。该类申请不需要有美国雇主支持,即可由杰出人才自己提出申请,无排期限制,是最快的移民方式之一。适用范围非常广,几乎任何领域的杰出人士均可申请。 我们会为客户度身打造最为体现杰出能力的文案,争取顺利获批。 -深入研究申请人的背景以及成就,制定申请策略突出客户的闪光点和优势; -为客户准备相关文件和辅助资料,例如专家证明信,论证函,行业情况等; -用材料事实向移民局证明客户如何具备杰出才能以及拥有突出表现,是该领域的精英份子; -准备申请表格文件以及包裹; -协助申请人以及家属准备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移民签证申请或美国境内的绿卡申请。
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高学历持有者/优秀人才(EB-2 Based on PE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