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投资:为客户办理EB-5 区域中心投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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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投资:为客户办理EB-5 区域中心投资移民
每年,美国会提供1万个投资移民签证给合格的外国投资移民申请人。自2012年9月28日奥巴马总统正式签署S.3245法案,将EB-5投资移民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项目延期三年后,中国内地的投资移民人数逐步增长,在2015年9月达到高峰。此后,美国国会又通过两个短期财政持续决议,将EB-5投资移民区域中心项目延期至2016年9月30日。从移民局公布的数据可以看出,投资区域中心成为很多投资者的首选。因为投资者将投资款投给移民局核准的“区域中心”后,成为某个项目的合伙人或股东,投资者一般不需要参与项目的日常管理,且投资移民法第二项之“创造10个全职就业机会”的要求将包括项目所有投资款创造的间接就业机会。
目前,大部分的区域中心项目是位于目标就业区(Target Employment Area, “TEA地区”),即失业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50%或其所在区域不属于任何统计意义上超过2万人口的城市,对于TEA地区项目的投资款为每人50万美金,也即是,50万美金的投入即可完成全家移民美国的梦想。
50万美金,约等于350余万人民币,对于现如今的中国社会而言,已经不再是一个天文数字,很多向往美国生活和学习环境的投资人愿意通过投资来换取永居身份,享受美国优越的生活条件。然而,很多计划投资区域中心项目的投资人却在选择项目上犯了难。如今的美国市场上,推销的项目多如牛毛,良莠不齐,怎样选择到资金安全,还款有保障,绿卡批准几率大的项目,是每一个投资人切实的需求和考量。
MT律师事务所在此给广大对投资移民感兴趣的客户提供以下意见,仅供参考:
区域中心(项目管理方)资历:
考察其经营团队的背景,比如是否有独立的管理团队;
考察区域中心以往的业绩,如之前参与的项目成功率如何、I-526临时绿卡以及I-829永久绿卡申请获批情况如何,项目是否都有成功进行等;
核实该区域中心是否经移民局正式批准,如批准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附加条件等。
开发商投入和背景
开发商自身对项目是否有重大资金投入;
开发商实力背景如何,二次融资以及还款能力如何。
项目资金结构
EB-5 投资所占比例;
其他投资到位情况;
如有涉及银行贷款,是否通过银行审核,是否已经成功获得银行贷款。
创造就业机会
是否能创造充足的就业机会;
是否是移民局认可的就业计算模型;
就业盈余率考察。
项目本身前景
项目性质:酒店、物流、地产开发、写字楼、住宅楼、高速公路、或其他领域;
地理位置:结合项目性质和地理位置看项目是否可行;
市场需求:当地是否对项目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有强劲的需求。
项目工期及进度
项目是否已经开工;
工期的不确定性如何,施工延期风险大小如何。
其他法律因素
退款保证;
抵押物以及退出机制。
对于投资人来说,投资区域中心项目只需证明资金来源并提供投资款,而不需投入精力在项目管理之上,这一点可以说是有利有弊:利处在于若选择了不错的项目,两年内创造足够的就业机会,申请人即可毫不费力地转为永久绿卡;但弊在于如选错项目,或者受到欺诈,投资人无项目控制权,一旦项目失败,损失的不仅仅是金钱,所花费的时间也是巨大的成本损失。
这几年来,美国证券交易局和移民局关注或起诉的投资移民骗局,即是对投资人挑选区域中心项目敲了一个警钟。例如在一起发生在芝加哥的骗局中,一位芝加哥人士及其名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投资项目,换取绿卡”为名,骗取了250名外国投资者的资金,涉及金额近1.45亿美元。然而该项目负责人私自挪用了所有款项导致该项目根本未曾开工。这样一来,不但投资者的美国梦落了空,连所有投资资金都打了水漂,可谓损失惨重。 类似这样的案件虽然及时得到了美国政府、区域中心和投资人的关注和热议,但也表明,投资移民区域中心和项目的选择是需要慎之又慎的。很多挂着“政府”名义的项目可能并不意味着该投资项目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与美国政府机构有任何关系。即使移民局的批准书是直接给美国某个政府机构的,如经济开发区等,其具体项目的开发和管理仍然是由私营机构拥有和操作的。可以说美国投资移民项目是不会直接由联邦政府拥有或经营管理并承担债务责任的。
因此,面对众多的项目选择,投资人需要仔细考虑,审慎选择。